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1應稅貨物陳列於非特定之展覽會場不得免稅
要旨
三1應稅貨物陳列於非特定之展覽會場不得免稅
函釋全文
○○公司陳列各機關學校及營業場所展覽之貨品,既非參加特定之展覽會場展覽,自未便准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68條(編者註:現行規則第80條)之規定辦理。(財政部54/10/03台財稅發第07725號令)
編註
則次:1 款類次:3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三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1應稅貨物陳列於非特定之展覽會場不得免稅
○○公司陳列各機關學校及營業場所展覽之貨品,既非參加特定之展覽會場展覽,自未便准依貨物稅稽徵規則第168條(編者註:現行規則第80條)之規定辦理。(財政部54/10/03台財稅發第07725號令)
則次:1 款類次:3 章節:第一章總則 版本:一一三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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