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完稅價格係指進口特種貨物本身之完稅價格
要旨
完稅價格係指進口特種貨物本身之完稅價格
函釋全文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10條規定所稱關稅完稅價格,為進口特種貨物本身之完稅價格。依本部78年6月2日台財關第780178086號函(編者註:關稅法令彙編)規定,改按租賃費或使用費課徵關稅之案件,其課徵關稅之完稅價格不適用於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財政部100/08/03台財稅字第10004078780號令)第三章稅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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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二章 稅率及稅基 版本:一一三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