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三9同所有權人之土地申辦界址調整價值縱有增減無須申報移轉現值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87 年 05 月 02 日

要旨

三9同所有權人之土地申辦界址調整價值縱有增減無須申報移轉現值

函釋全文

同一所有權人所有2筆土地申辦土地界址調整,既非土地所有權移轉,則其於界址調整後土地價值與原有土地價值雖有增減,仍無須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27條第2項規定申報土地移轉現值。(財政部87/05/02台財稅第871941890號函)

編註

則次:9 款類次:3 章節:第五章稽徵程序 版本:一一二年版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三9同所有權人之土地申辦界址調整價值縱有增減無須申報移轉現值由財政部於民國 87 年 05 月 02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