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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大樓天井頂層為防雨加蓋並供通道使用者免課房屋稅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75 年 08 月 16 日

要旨

大樓天井頂層為防雨加蓋並供通道使用者免課房屋稅

函釋全文

大樓所設天井於頂層加蓋,如經查明係為防雨之用,且僅供該大樓出入通道使用,未作其他用途者,參照本部70年7月14日台財稅第35738號函規定,准免課徵房屋稅。(財政部75/08/16台財稅第7527329號函)

編註

則次:15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大樓天井頂層為防雨加蓋並供通道使用者免課房屋稅由財政部於民國 75 年 08 月 16 日發布,要旨:大樓天井頂層為防雨加蓋並供通道使用者免課房屋稅,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