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新建廠房在機器未裝妥或試車中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稅
要旨
新建廠房在機器未裝妥或試車中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稅
函釋全文
新建廠房在機器未裝妥或試車中無法開始生產製造使用,但其安裝機器及試車均屬生產營業之過程,仍應按營業用課徵房屋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64/06/09北市稽貳丙字第23717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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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新建廠房在機器未裝妥或試車中仍應按營業用稅率課稅
新建廠房在機器未裝妥或試車中無法開始生產製造使用,但其安裝機器及試車均屬生產營業之過程,仍應按營業用課徵房屋稅。(臺北市稅捐稽徵處64/06/09北市稽貳丙字第23717號函)
則次:6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全部在一章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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