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22供人娛樂之收費電動彈珠台應課稅
要旨
六22供人娛樂之收費電動彈珠台應課稅
函釋全文
設置電動彈珠台營業,收取費用供人娛樂者,應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規定,課徵娛樂稅。(臺灣省稅務局72/07/28稅三字第45586號函)
編註
則次:22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六22供人娛樂之收費電動彈珠台應課稅
設置電動彈珠台營業,收取費用供人娛樂者,應依娛樂稅法第2條第1項第6款「其他提供娛樂設施供人娛樂者」之規定,課徵娛樂稅。(臺灣省稅務局72/07/28稅三字第45586號函)
則次:22 款類次:6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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