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八1身心障礙者駕照吊扣期間其名下車輛無免徵牌照稅之適用
要旨
八1身心障礙者駕照吊扣期間其名下車輛無免徵牌照稅之適用
函釋全文
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經監理機關易處吊扣,吊扣期間應停止駕駛,亦即身心障礙者名下車輛於該吊扣期間無法供其駕駛使用,應無使用牌照稅法第7條第1項第8款有關身心障礙者領有駕駛執照免徵使用牌照稅規定之適用。(財政部91/11/13台財稅字第0910452209號函、財政部103/09/11台財稅字第10304611390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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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1 款類次:8 章節:第3章 免稅範圍 版本:一一一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