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稅物品存放貨棧其短少部分應向貨棧經營人一併徵收營業稅
要旨
保稅物品存放貨棧其短少部分應向貨棧經營人一併徵收營業稅
函釋全文
(本文參閱第58條第3則)(財政部90/10/16台財稅字第0900456278號函)
編註
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保稅物品存放貨棧其短少部分應向貨棧經營人一併徵收營業稅
(本文參閱第58條第3則)(財政部90/10/16台財稅字第0900456278號函)
則次:1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