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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網路公司是否違背對連線報關業者傳輸資料保密義務宜依契約辦理

發文機關 財政部發文日期 88 年 05 月 29 日

要旨

網路公司是否違背對連線報關業者傳輸資料保密義務宜依契約辦理

函釋全文

甲公司若在未徵得某一連線業者(報關業者)之同意前,將該業者傳輸之部分資料轉送予另一連線業者(船公司),事涉甲公司是否違背對連線報關業者應負之保密義務,宜由甲公司逕依二者間之契約規定辦理。(財政部88/05/29台財關第880231367號函)

編註

則次:2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網路公司是否違背對連線報關業者傳輸資料保密義務宜依契約辦理由財政部於民國 88 年 05 月 29 日發布,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