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27條規定函請提供相關報關資料時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
要旨
公平會依公平交易法第27條規定函請提供相關報關資料時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
函釋全文
主旨:關於公平交易委員會為調查案件需要,函請本部提供相關進口資料乙案。說明:三、嗣後該會依公平交易法第27條規定,函請提供相關報關資料時,准予提供,毋須逐案報部核准,並請告知該會依關稅法第12條第3項規定負保密責任。(財政部101/06/29台財關字第10100610460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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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8 款類次:0 章節:第1章 總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