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365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後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離岸價格金額超過5萬元之案件如符規定應受理更正

會議日期 99 年 12 月 10 日

要旨

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後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離岸價格金額超過5萬元之案件如符規定應受理更正

函釋全文

主旨:有關可否受理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後出口快遞貨物簡易申報單之離岸價格金額超過新台幣(以下同)5萬元以上之案件一案。說明:二、查「進出口報單申報事項更正作業辦法」並無更正後金額超過5萬元之案件不予受理或不得申請更改之規定,如符合該辦法申請更正之相關規定,自應准其申請更正出口報單之離岸價格;惟進口貨物如係以簡易申報單辦理通關者,仍應受「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但書(編者註:現行空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及海運快遞貨物通關辦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之限制(編者註:亦即不得申請沖退稅、保稅用之報單副本)。(財政部99/12/10台財關字第09900476670號函)

編註

則次:4 款類次:0 章節:第2章 通關程序 版本:一一一年版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772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4,440
NT$6,480
省 $2,04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貨物輸出人申請更正後出口快遞貨…」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