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外貨放行後未依規定運往保稅倉庫而直接運入課稅區並擅自拆剪封條將貨物提領應以私運貨物進口論處
要旨
外貨放行後未依規定運往保稅倉庫而直接運入課稅區並擅自拆剪封條將貨物提領應以私運貨物進口論處
函釋全文
主旨:廠商以D8報單申請外貨進儲保稅倉庫,惟於放行後未依規定運往保稅倉庫,而直接運入課稅區並擅自拆剪海關封條後將貨物提領,是否以私運貨物進口論處乙案。說明:二、系案貨物未經報准而直接進入課稅區,並有拆剪封條將貨物提領之情事,已涉及規避檢查及偷漏關稅,爰足認屬私運貨物進口。(財政部關務署102/09/23台關緝字第1021013898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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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次:17 款類次:0 章節:第4章 罰則 版本:一一一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