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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令:核釋「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9條第7款附件7之7「其他哺乳動物輸入檢疫條件」第6點所稱「指定輸入哺乳動物應實行之疫病診斷試驗及其他檢疫要求」之規定,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農業部發文日期 115 年 07 月 30 日

要旨

核釋「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九條第七款附件七之七「其他哺乳動物輸入檢疫條件」第六點所稱「指定輸入哺乳動物應實行之疫病診斷試驗及其他檢疫要求」之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核釋「輸入應施檢疫物檢疫準則」第九條第七款附件七之七「其他哺乳動物輸入檢疫條件」第六點所稱「指定輸入哺乳動物應實行之疫病診斷試驗及其他檢疫要求」之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本署一百十三年六月十一日防檢二字第一一三一八六八五三九號令,並自即日廢止。

署長

杜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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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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