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1 分鐘讀完 全文 290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經濟部、內政部令: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會議日期 115 年 08 月 11 日

要旨

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增訂「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附修正「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部長

龔明鑫

部長

劉世芳

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

團體業別

業務範圍

備註

雷射加工工業

從事以雷射光源進行鈑金或金屬材料之切割、焊接、打標、表面處理(指以雷射進行之物理性表面改質、去除或重熔等加工技術)等相關加工技術應用之工業。

工業及礦業團體分業標準雷射加工工業團體業別及業務範圍修正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附件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內容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843 人 正在學習
讀癮筆記 小夙
高考上榜獨家 Notion 筆記
讀癮筆記 小夙 · 7.8 小時
NT$6,580
NT$16,800
省 $10,22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完整的法規資料與實務見解,AI 分析搭配原文效果更好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函釋

帶「經濟部、內政部令:修正「工業及…」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