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交通部令:廢止「申請核發符合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證明函之相關書表(含計畫書)格式」、「申請核發符合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證明函申請人自行檢核事項」,自即日生效
要旨
廢止「申請核發符合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證明函之相關書表(含計畫書)格式」及「申請核發符合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證明函申請人自行檢核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廢止「申請核發符合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證明函之相關書表(含計畫書)格式」及「申請核發符合外國營利事業於自由貿易港區從事貨物儲存與簡易加工證明函申請人自行檢核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部長
陳世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