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衛生福利部令:核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5目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認定原則,自即日生效

發文機關 衛生福利部發文日期 115 年 09 月 02 日

要旨

一、核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目所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免依上開身分投保:

一、

核釋 全民健康保險法 第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五目所稱「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免依上開身分投保:

(一)

未設立事務所或執業機構,即未開業。

(二)

最近一年度無 所得稅法 第十四條第一項第二類所稱執行業務者之業務收入。

二、

本解釋令自即日生效。

部長

石崇良

附件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1. 衛生福利部令:核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第5目有關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自行執業者認定原則,自即日生效由衛生福利部於民國 115 年 09 月 02 日發布,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
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