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環境部公告:廢止「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4C)」,自115年12月15日生效
要旨
廢止「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4C)」,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主旨
廢止「有機類化學物質檢測方法-定性及定量分析法(NIEA T101.14C)」,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十二月十五日生效。
依據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 第四十四條第四項。
部長
彭啟明 公出
政務次長
葉俊宏 代行
國家環境研究院院長
張順欽 決行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