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要旨
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要旨
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全文內容
七十二年八月份勞工保險費繳納期限應限於十月三十日屆滿,該日適逢星期日,翌日亦為國定假日。既然各行庫停止營業無法繳費,同意將保險費繳納期限予以順延,嗣後凡類此案件,亦請比照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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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勞工保險費最後繳納日期如為例假日,可以順延繳納
七十二年八月份勞工保險費繳納期限應限於十月三十日屆滿,該日適逢星期日,翌日亦為國定假日。既然各行庫停止營業無法繳費,同意將保險費繳納期限予以順延,嗣後凡類此案件,亦請比照辦理。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