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則函釋已經公告不再援用(廢止),內容僅供歷史研究。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法令判解系統
殘廢給付等級應依殘廢給付標準表中身體障害之狀態欄審定
要旨
殘廢給付等級應依殘廢給付標準表中身體障害之狀態欄審定
要旨
殘廢給付等級應依殘廢給付標準表中身體障害之狀態欄審定
全文內容
勞保殘廢給付等級之認定應就被保險人身體遺存之障害,先按殘廢給付標準表「身體障害之狀態」欄審定其適合之障害項目,如同表「附註」欄對障害狀態另有補充說明者,再九該欄如以審定後,依勞工保險例第五十五條規定審核辦理之。
編註
1.本筆資料,依據行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 98 年 4 月 10 日勞保 2 字第 0980140112 號令,不再援引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