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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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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分層負責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3 年 01 月 20 日
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辦事細則 第四章 分層負責
§ 21–22
共 2 條
第 21 條
開啟 ›
本會分層負責明細表另定之。
第 22 條
開啟 ›
各級人員因事不能執行職務或請假時,應依規定指定適當人員代理,
代理人
就代理職務負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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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權責
§ 15–20
下一章 →
第五章 附則
§ 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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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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