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第五章 資訊安全及機密維護

§ 22–254

22
各機關應訂定具體安全需求,請廠商提出對應措施建議方案。 前項廠商所提出之建議方案經機關確認後,應載明於資訊業務整體委外服務契約。
23
各機關對於重要之資訊、檔案及資料庫等,應加強安全控管;必要時,應自行管理之。
24
各機關應建立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評估廠商安全控管績效。
25
各機關應於事前訂妥過渡作業、風險管理及應變計畫,確保資訊業務之持續運作。
行政院所屬各機關資訊業務整體委外作業實施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