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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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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2 年 12 月 30 日
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局辦事細則 第五章 附則
§ 25–26
共 2 條
第 25 條
開啟 ›
本局文書處理、財務管理及事務管理,依事務管理各手冊辦理之。
第 26 條
開啟 ›
本細則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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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會報及會議
§ 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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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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