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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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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選舉及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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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節 選舉結果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12 年 08 月 11 日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第七節 選舉結果
§ 37
共 1 條
第 3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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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法
第六十六條
所定總統、副總統之當選證書、副總統補選之當選證書,其格式分別由中央選舉委員會、立法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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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投票及開票
§ 24–36
下一節 →
第八節 副總統之缺位補選
§ 38
回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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