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秘書室 (以下以研考單位代稱) ,在本會首長指揮之下,並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之督導,綜合辦理本會及附屬事業機構 (以下簡稱各機構) 之業務管制考核工作。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管制考核實施辦法 第二章 管考體系
§ 3–5共 3 條
本會各處室得指派綜合業務承辦人,兼辦各該處室之管制考核工作。
各機構得視編制及業務狀況,指定適當人員在各該機構首長指揮之下,並受本會研考單位之督導,辦理各該機構之業務管制考核工作 (本會管考體系圖詳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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