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構得視編制及業務狀況,指定適當人員在各該機構首長指揮之下,並受本會研考單位之督導,辦理各該機構之業務管制考核工作 (本會管考體系圖詳附件一) 。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管制考核實施辦法第5條,各機構可以根據他們的編制和業務情況,指定適當的人員在機構首長的指揮下並受到本委員會研考單位的督導,來進行該機構的業務管制和考核工作。根據附表一(本會管考體系圖),可以看到各該機構在業務管制考核工作中的相關組織和流程安排。具體的執行細則和情況參見實施辦法和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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