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各處室得指派綜合業務承辦人,兼辦各該處室之管制考核工作。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管制考核實施辦法》第4條,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各處室可以指派綜合業務承辦人,同時負責各該處室的管制考核工作。 範例:例如,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榮民服務處可以指派一位綜合業務承辦人,來同時負責榮民就養事項的管制考核工作。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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