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研考業務會報由副主任委員、秘書長或研考單位主管召集之或併定期性會議舉行,各機構研考業務會報得併各該機構業務會報舉行。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管制考核實施辦法 第二節 研考業務會報
§ 11–13共 3 條
研考業務會報參加人員為業務、會計、人事單位主管,必要時,得指定業務承辦人員參加。
研考業務會報研討之事項如左:
一、本會施政計畫 (各機構為中心工作計畫) 草案之審議。
二、研究計畫暨列管案件進度落後之檢討分析與改進措施。
三、上級指示及有關管制考核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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