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考業務會報研討之事項如左: 一、本會施政計畫 (各機構為中心工作計畫) 草案之審議。 二、研究計畫暨列管案件進度落後之檢討分析與改進措施。 三、上級指示及有關管制考核事項。
根據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業務管制考核實施辦法第13條,該條規定了研考業務會報研討的事項包括: (一)審議本會施政計畫(各機關為中心工作計畫)草案;(二)檢討分析及改進措施,針對研究計畫暨列管案件進度落後的情形進行討論;(三)討論上級指示以及相關管制考核事項。 舉例來說,這個研考業務會報可以審議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的施政計畫草案,確保各機關在執行工作計畫時的順利進行。此外,該會報還可以檢討分析目前研究計畫進度是否落後,並提出相應的改進措施。另外,它也會討論上級指示以及與管制考核相關的事項,確保行政院的指示和考核政策得以有效執行。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