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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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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獎章、紀念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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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獎章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90 年 12 月 30 日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一節 獎章
§ 171
共 1 條
第 171 條
開啟 ›
本會暨各機構職員,凡對國家著有功績或其他優異表現者,得依
獎章條例
有關規定陳請頒發左列各獎章: 一、功績獎章。 二、楷模獎章。 三、服務獎章。 四、專業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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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保證書
§ 160
下一節 →
第二節 紀念品
§ 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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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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