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暨各機構對退休職員之照護應依據銓敘部訂頒「照護退休人員實施計畫」及行政院訂頒「退休人員照護事項」之規定辦理。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管理辦法 第六節 退休職員聯繫照護
§ 142–145共 4 條
本會暨各機構對退休職員聯繫照護所需費用,概由事務經費內列支或其他相關經費勻支。
本會退休職員及各機構退休首長之聯繫照護,由本會直接辦理。各機構退休職員,由各該機構自行辦理。
本會暨各機構職員遺屬之聯繫照護,得參照本節各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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