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第二節 提出自動交換

§ 20–212

20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應依前條第一項文書之規定,定期篩選自動提供締約他方之資訊,按規定格式、程式語言製作加密檔案送我國主管機關
租稅協定稅務用途資訊交換作業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