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
罰單破解實戰
—
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
看課程介紹
→
搜尋
⌘K
購物車
我的課程
我的書籤
會員
免費註冊
登入
法律人
/
全國法規
/
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
第八章 附則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87 年 07 月 29 日
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第八章 附則
§ 23–24
共 2 條
第 23 條
開啟 ›
為適應環境需要,省 (市) 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
得在不違反本辦法之精神原則下,訂定補充辦法,報教育部
核
備後實施。
第 24 條
開啟 ›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 上一章
第七章 成績考查結果之處理
§ 18–22
回 國民小學補習學校學生成績考查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全球法規
姓名找判決
公司查詢
學院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