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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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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纜線出地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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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亭置式裝置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異動 106 年 10 月 24 日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四節 亭置式裝置
§ 286–287
共 2 條
第 286 條
開啟 ›
供電導線或電纜由地下管槽引上至亭置式之變壓器、開關或其他設備,應妥為配置及安排,使其不受基礎內開口邊
緣
及彎曲處或基礎台下方其他導線管之損害。
第 287 條
開啟 ›
電纜進入亭置式設備基礎台之下方範圍前,應依電纜之電壓等級維持適當深度,否則應有適當之機械保護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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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出地纜線引上電桿之其他規定
§ 284–285
下一節 →
第一節 通則
§ 288–291
回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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