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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286 條
供電導線或電纜由地下管槽引上至亭置式之變壓器、開關或其他設備,應妥為配置及安排,使其不受基礎內開口邊緣及彎曲處或基礎台下方其他導線管之損害。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86條,供電導線或電纜應妥為配置及安排,以避免受到基礎內開口邊緣、彎曲處或基礎台下方其他導線管的損害。此條規定旨在保護供電導線或電纜免於損壞,確保電力供應的穩定性。 根據我所查到的資料,沒有具體的案例或裁判書與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第286條有直接相關之資料。然而,這條規則的宗旨是為了保護供電設備免受損害,因此,如果有任何設置導致供電導線或電纜在基礎內受損的情況,可能會在這種情況下被認定違反該規則。但具體情況和相關事實需要根據個別案件的情況來評估。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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