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國際及國內電報交換業務辦法 第三章 供租方式

§ 8–103

8
電報交換專線或國內電報電路,概由電信局供租及維護,用戶不得自行架設或自備線路使用。
9
電報交換業務各項用戶設備,包括起止式電傳打字機、紙條鑿孔機、紙條分送器及線路控制器等,亦由電信局供租與維護。
10
用戶申請新裝、增設或變更電信局之線路及其有關設備,電信局得視其成本向用戶計收線路及設備費用。不論用戶負擔之金額多寡,其所有權概屬於電信局,並由電信局負責維護。
國際及國內電報交換業務辦法 全文

本頁條文逐字來自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公開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