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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資料來源異動 114.12.23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第 2 條開啟分頁 ↗本標準所列地下水中物質濃度,受區域水文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經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管制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
第 3 條開啟分頁 ↗地下水分為下列二類: 一、第一類: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之地下水。 二、第二類:第一類以外之地下水。
第 7 條開啟分頁 ↗
  1.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2. 本標準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修正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全文共 7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4.12.23,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