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90.06.14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1開分頁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對大陸事務具有特殊貢獻之人士,頒給大陸工作專業獎章(以下簡稱本獎章),特依獎章條例第九條及其施行細則第十五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2開分頁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頒給本獎章: 一、研訂大陸地區、香港澳門政策或推動及執行相關業務,具有特殊貢獻者。 二、處理或推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及香港澳門各項交流,對維護國家立場、安全、利益及民眾福祉,具有貢獻者。 三、服務於政府機關(構)辦理大陸事務或大陸事務民間團體,滿五年以上,表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 四、其他對大陸事務具有重要貢獻,足資表揚者。
3開分頁 ›
  1. 本獎章分為一等、二等、三等,均用襟綬,除事蹟卓著或情形特殊者外,初次頒給三等,並得因積功晉等。同一事蹟不得頒給二種以上之獎章。但頒給外國人者,得不受頒給等次限制。
  2. 本獎章及附發小型獎章之式樣及圖說如附表一。
4開分頁 ›
  1. 本獎章之請頒,由本會及各機關循行政程序推薦;頒給公教人員或外國人者,由本會或相關機關(構)、民間團體推薦。
  2. 請頒本獎章,應填具請頒大陸工作專業獎章事實表,檢附有關證明文件。事實表格式如附表二。
5開分頁 ›
  1. 本獎章之請頒,由本會組成審查委員會審查通過,並經本會主任委員核定後,以公開儀式頒給之。
  2. 本獎章之受獎人具有公務人員身分者,由本會送請銓敘部審查登記。
6開分頁 ›
頒給本獎章,應附證書,頒給外國人者,並附譯本。獎章證書格式如附表三。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大陸工作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全文共 7 條,最新異動日為 90.06.14,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