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12.05.07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組織法

  • 生效狀態:※本法規部分或全部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 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
  •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條號直達點條號跳到條文,懸停看白話小標
1開分頁 ›
經濟部為辦理全國地質調查及礦產土石資源管理務,特設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2開分頁 ›
本中心掌理下列事項: 一、地質調查、礦、土石業相關政策、法規之研擬、執行、督導及管理。 二、全國基本地質、資源地質及地質災害調查與觀測之策劃、執行及督導。 三、地質調查應用於國土規劃、工程建設、資源開發、災害防治與環境保育之策劃、執行、推動及督導。 四、地質敏感區調查、公告與應用之策劃、執行、推動、協調及督導。 五、礦場安全、礦場災害預防之監督檢查、管理、調查與鑑定及事業用爆炸物之管理。 六、全國地質、礦產土石資料之蒐集管理、應用與推廣之策劃、執行及督導。 七、其他有關地質調查及礦產土石資源管理事項。
3開分頁 ›
本中心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三職等;副主任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組織法全文共 6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2.05.07,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