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異動 113.01.27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申請認可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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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認可者(以下簡稱申請者),應繳納下列規費。申請變更或新增訓練場地者,亦同: 一、書面審查費新臺幣一千元。 二、實地審查費新臺幣二千元。
- 申請延展認可者應繳納前項第一款費用。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消防設備人員專業訓練機關(構)學校團體申請認可收費標準全文共 6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3.01.27,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本頁為全國法規資料庫公開法規全文之整理呈現,非正式公布文本;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LawPlayer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