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資料來源異動 114.12.12 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第 1 條開啟分頁 ↗本標準依獸醫師法第二十四條之一及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第 2 條開啟分頁 ↗請領、換發或補發下列證照,其規費收費費額如下:
一、獸醫師、獸醫佐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二、獸醫師、獸醫佐執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二千元。第 3 條開啟分頁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 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全文共 3 條,最新異動日為 114.12.12,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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