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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 第 2 條

請領、換發或補發下列證照,其規費收費費額如下: 一、獸醫師、獸醫佐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二、獸醫師、獸醫佐執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 三、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每張新臺幣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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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獸醫師(佐)證書與執業執照及獸醫診療機構開業執照收費標準第 2 條規定:「請領、換發或補發下列證照,其規費收費費額如下: 一、獸醫師、獸醫佐證書,每張新臺幣一千元。 二、…」(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