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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 24 條的內容。
計算中心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協助各所、處、組、室資訊服務及提供設備事項。 二、關於本院行政作業自動化事項。 三、關於全院圖書館業務自動化事項。 四、關於資訊作業有關人員訓練事項。 五、其他有關科學計算及資訊推廣事項。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計算中心職掌。
中央研究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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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參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以及同法第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爰予刪除本條規定,並保留條次。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一、本條新增。 二、明定計算中心職掌。
照黨團協商條文通過。
一、本條刪除。 二、參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以及同法第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爰予刪除本條規定,並保留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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