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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組織法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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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對於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26條,我無法提供具體的釋義或相關參考資料。

立法沿革 3

(0790117 全文修正)

中央研究院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副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及人事查核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依人事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設人事室。

(0901004 全文修正)

中央研究院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立法理由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七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1021231 刪除)

(刪除)

立法理由一、本條刪除。   二、參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以及同法第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爰予刪除本條規定,並保留條次。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0790117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依人事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設人事室。

(0901004 全文修正)

條次變更,本條為原條文第二十七條移列,內容未修正。

(1021231 刪除)

一、本條刪除。   二、參照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以及同法第八條第一項前段規定,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爰予刪除本條規定,並保留條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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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組織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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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 26 條規定:「(刪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 26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 26 條的立法沿革共 3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