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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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聘研究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任本院研究員至少一年,成績優異並有傑出貢獻,獲國內外學術界認許者。 二、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大學(含獨立學院)擔任相當教授職務至少一年,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及傑出成就,獲國內外學術界認許者。 三、本院院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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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10條,特聘研究員需具備以下其中一項資格: 1. 在中央研究院擔任研究員至少一年,成績優異並有傑出貢獻,並獲得國內外學術界的認可。 2. 在中央研究院認可的國內外研究機構或大學(包括獨立學院)擔任相當於教授職務至少一年,並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和傑出成就,並獲得國內外學術界的認可。 3. 為中央研究院院士。 根據以上資料,特聘研究員需要具備以上任一資格來擔任該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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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