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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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研究員須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相關學門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任本院研究助理至少四年,確有成績者。 二、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優異者。 三、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任助理教授至少二年,或任講師至少四年,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任助理教授,並從事研究工作,確有成績者。 四、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碩士學位後,曾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從事研究工作至少四年(或獲得醫學士學位後,曾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從事研究工作至少三年),確有成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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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第 7 條,助研究員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一、相關學門之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任本院研究助理至少四年,確有成績者。 - 這項資格要求助研究員畢業於相關學門之大學或獨立學院,且在中央研究院擔任研究助理至少四年,並且有確切的成績紀錄。 二、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博士學位,成績優異者。 - 這項資格要求助研究員在公立大學、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是經中央研究院認可的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取得博士學位,且具有優異的成績。 三、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任助理教授至少二年,或任講師至少四年,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任助理教授,並從事研究工作,確有成績者。 - 這項資格要求助研究員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擔任助理教授至少二年,或擔任講師至少四年,亦或在經中央研究院認可的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擔任助理教授,且從事研究工作,並且具有確切的成績證明。 四、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本院認可之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獲得碩士學位後,曾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從事研究工作至少四年(或獲得醫學士學位後,曾在本院認可之國內外研究機關從事研究工作至少三年),確有成績者。 - 這項資格要求助研究員在公立大學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是經中央研究院認可的國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取得碩士學位後,在中央研究院認可的國內外研究機關從事研究工作至少四年(或在取得醫學士學位後,至少三年),且具有確切的成績證明。 在釐清這些條款的解釋和適用範圍時,我們可以參考中央研究院相關規定、法令或官方公告文件。例如,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相關法律或法規等,以了解對於研究所助研究員資格的具體要求和要求的依據。 參考資料範例: - 中央研究院研究所組織規程 - 相關法律或法規,例如「國立大學法」、「私立大學法」等 - 中央研究院官方網站上的公告或相關說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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