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1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一級機關置副首長一人,列政務職務。
  2. 二級機關得置副首長一人至三人,其中一人應列常任職務,其餘列政務職務。
  3. 三級機關以下得置副首長至多三人,均列常任職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