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本法適用於行政院及其所屬各級機關(以下簡稱機關)。但國防組織、外交駐外機構、警察機關組織、檢察機關、調查機關及海岸巡防機關組織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 行政院為一級機關,其所屬各級機關依層級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但得依業務繁簡、組織規模定其層級,明定隸屬指揮監督關係,不必逐級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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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oooonn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I:❗️例外(可以另有規定)
1⃣️國防組織
2⃣️外交駐外機構
3⃣️警察機關組織
4⃣️檢查機關
5⃣️調查機關
6⃣️海岸巡防機關組織
II ❗️「行政院為一級機關,其所屬各級機關依層級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

chichichi
2 years ago
高普初考
適用:行政院(1~4級機關)
例外:國防(軍)、海巡(防)、警、檢、調、駐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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