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第 3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於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得設具公法性質之行政法人,其設立、組織、營運、職能、監督、人員進用及其現職人員隨同移轉前、後之安置措施及權益保障等,應另以法律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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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oooonn
a year ago
高普初考
❗️「特定」、「以外」、「行政法人」、「另以法律定之」
(行政法人是一種特殊的公法人,其任務單一化,如:國家都市更新中心)









rexlaw
2 years ago
法律類科系(法律系、法研所、科法所)
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於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得設具公法性質之「行政法人」,其設立、組織、營運、職能、監督、人員進用及其現職人員隨同移轉前、後之安置措施及權益保障等,應另以法律定之(行政法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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