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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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計劃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之研擬及審議事項。 二、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及措施之審議事項。 三、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之聯繫、協調事項。 四、關於經濟建設有關科技發展之聯繫、協調事項。 五、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之專案研究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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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第5條,部門計劃處主管以下事項: 1. 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的研擬和審議事項。 2. 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和措施的審議事項。 3. 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計畫的聯繫和協調事項。 4. 關於經濟建設有關科技發展的聯繫和協調事項。 5. 關於經濟建設部門發展的專案研究事項。 根據經濟部相關資料,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部門計劃處的職掌主要是負責研擬和審議經濟建設部門的發展計畫,並且協調和聯繫科技發展相關事項。該處負責研究和提出對經濟建設部門發展有關的計劃和措施進行審議。此外,該處也負責專案研究和協調相關科技發展的事項。 參考資料: -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組織條例-法規查詢系統 - 經濟部官方網站 - 相關報導和新聞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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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