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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組織法 第 1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議事處掌理下列事項: 一、關於議程編擬事項。 二、關於議案條文之整理及議案文件之撰擬事項。 三、關於本院會議紀錄事項。 四、關於會議文件之分發及議場事務之管理事項。 五、關於議案文件之準備、登記、分類及保管事項。 六、其他有關議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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